1980年4月24日:基於信仰與良心,高俊明牧師被捕
黃春生牧師
1980年4月24日,高俊明被國民黨威權政權逮捕。這不只是一起司法案件,更是台灣民主史上一頁沉重的見證:當國家權力壓迫人民時,仍有人願意憑著信仰、良心與勇氣挺身。
歷史背景
美麗島事件後的白色恐怖
1979年12月10日
美麗島事件爆發,當局隨即展開大規模搜捕,鎮壓行動全面展開。
講壇上的逮捕
12月23日,時任傳道師許天賢在台南白河林仔內教會主日禮拜講壇上,竟當眾遭警總人員從講台拖走。連敬拜場所與講壇都無法倖免,顯示當時威權體制對宗教自由與人身自由的踐踏,已毫不遮掩。
案件始末
高俊明牧師的被捕與判刑
身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幹事的高俊明牧師,因協助遭通緝的施明德藏匿而被捕,後遭判刑七年、褫奪公權五年,入獄4年3個月又21天。表面罪名是「藏匿」,實質原因卻遠不止於此。
7年
判刑年數
高俊明牧師遭判刑七年
5年
褫奪公權
同時被褫奪公權五年
4年+
政治黑牢
在獄中度過4年3個月又21天
《十字架之路》回憶錄
被捕的三個真正原因
高俊明牧師在回憶錄《十字架之路》中清楚指出,政權要逮捕他的真正原因有三:
1
長老教會三次聲明
政權認為他應為長老教會三次聲明負責;尤其第三次的「人權宣言」,主張「讓台灣成為一個新而獨立的國家」,更是讓國民黨政府無法忍受。
2
主張重新加入普世教協
他始終主張應該重新加入普世教協,不應該孤立於國際社會之外,此立場觸怒當局。
3
藏匿施明德只是導火線
藏匿施明德事件只是導火線。若不下獄於藏匿案,也會下獄於別的案件。他說:「總而言之,我都無怨無悔。有幸為台灣下獄,我深以為榮。」
只是該事件因我而牽連太多人,尤其是林文珍女士的犧牲最大,至今我一想起她的受苦,仍心痛如絞。
——高俊明牧師
信仰與行動
當政權害怕一位牧師
這段自白極具歷史重量。它說明高俊明並非因個人私利涉案,而是因為教會公開關懷人權、民主、自決與國際參與,而成為威權體制打擊的對象。
信仰不只是私人靈修
先知傳統呼喊「行公義、好憐憫」,耶穌也宣告要使受壓制者得自由。當政治權力踐踏尊嚴時,沉默並非中立,而可能成為共犯。
真理比武器更令人畏懼
當政權害怕一位牧師,往往不是因他擁有武器,而是因他擁有真理與人民的信任。
信仰落實在歷史現場
高俊明牧師的選擇,正是把信仰落實在歷史現場:保護受迫者、對抗不義制度、承擔十字架代價。
歷史的啟示
鐵窗關不住盼望
「有幸為台灣下獄,我深以為榮。」
——高俊明牧師
這句話不是在美化苦難,而是將坐牢轉化為對土地的愛與對未來的盼望。真正的自由,往往由那些曾失去自由的人替我們爭取而來。
民主選舉
今日台灣享有民主選舉,這是無數人在牢房與法庭中換來的成果。
言論自由
言論自由得來不易,輕忽民主、縱容威權語言,就是辜負前人的犧牲。
宗教自由
宗教自由曾遭踐踏,今日的自由需以民主制度守護,更需人民的良知與勇氣支撐。
1980年4月24日,高俊明牧師被捕;但被囚禁的只是身體,不是真理。鐵窗可以關住人,卻關不住盼望。這段歷史提醒我們:
台灣的自由得來不易,需以民主制度守護;民主制度要長久,仍需人民的良知與勇氣支撐。